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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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
2、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全部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
3、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的缴交比例,就看单位怎么缴了,只要单位和个人总数不低于10%就可以.扣了个人多少,单位也同时交那么多,单位和个人一样比例!
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5、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由于各地区的政策不同,建议详细咨询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全部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
3、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的缴交比例,就看单位怎么缴了,只要单位和个人总数不低于10%就可以.扣了个人多少,单位也同时交那么多,单位和个人一样比例!
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5、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由于各地区的政策不同,建议详细咨询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