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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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根据投保标的不同,又可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运输工具保险合同、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2.责任保险合同。
3.信用保险合同。
4.保证保险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财产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缴付办法以及保险起讫期限等条款。
投保方应当维护被保险财产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在清除。
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个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根据投保标的不同,又可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运输工具保险合同、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2.责任保险合同。
3.信用保险合同。
4.保证保险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财产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缴付办法以及保险起讫期限等条款。
投保方应当维护被保险财产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在清除。
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个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