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断了多久可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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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第一,了解《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详细看清楚关于补交的具体内容。第二,可以到社保缴纳中心需进行详细的咨询,然后按照政策进行补缴。有些人缴纳几年社保之后,由于某些原因就停交了,但过了些日子又想补上,却不知道怎么补,关于这方面,国家是有规定的。一般就是停交两年之内可以一次性交齐。如果超过两年之上停交,就不能一次性补交。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中心,这样会更加准确一些。对于成都市来讲就是从16岁开始可以交纳,交纳养老金的年数交够15年以上才具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但是要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后才能领取,男性60岁,女性55岁。社保对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积极的按时交纳社保。一旦由于某些原因没交上,那么应该尽快的补齐。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政府补贴)(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在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发养老金的同时,享受省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补贴。(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区(市)县政府按本人缴费基数2%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三)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享受省政府规定标准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该缴费补贴低于本人缴费基数2%的部分,区(市)县政府给予补足。(四)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农村重度残疾人,区(市)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区(市)县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政府补贴)(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在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发养老金的同时,享受省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补贴。(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区(市)县政府按本人缴费基数2%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三)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享受省政府规定标准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该缴费补贴低于本人缴费基数2%的部分,区(市)县政府给予补足。(四)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农村重度残疾人,区(市)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区(市)县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