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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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2、庭前准备
开庭前需要做好充足准备,例如搜集证据、写诉状等。
搜集证据。在起诉前一定要尽可能的搜集全面的证据,证据代表着法律事实,当证据链呈现在法官面前,则还原了案件事实,便于法官断案。
写诉状。参照证据拟写恰当的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3、开庭受理
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打官司需要注意的事项:
1、确定所涉及的纠纷是否是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不是所有的争议法院都会受理。纠纷依法应当先经行政复议,未经过行政复议的程序,法院是不受理的。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如果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发生争议后选择仲裁机关解决争端,法院也不会受理此案。
2、确定被告是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没有确定被告,法院会不受理您的诉讼,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会因此驳回起诉。另一方面,处理一项纠纷可能有多种诉讼方式,也可能有多个被告可供选择,无法准确地确定被告需要请专业人员的帮助。
3、充分的证据。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就是证据。在一般的诉讼中,原则上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作为原告,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在没有收集到基本的证据时提起诉讼往往是不明智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先进行诉前的调查举证,然后在定夺是否起诉以及如何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