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委托婆婆买房,公证书上为什么写是老公的婚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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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婚前买房是属于他个人财产,如果您与共同还贷款,这个房子也有您的一部分,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转账凭证,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户头。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如前后的资金流向),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27
老公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委托婆婆买房,公证书上为什么写是老公的婚前个
亲,您好。婚前买房是属于他个人财产,如果您与共同还贷款,这个房子也有您的一部分,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转账凭证,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户头。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如前后的资金流向),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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