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李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 2 年的劳动合同,自2012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4年 2 月 1 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 3000 元,转正后工资为 5000 元。2012 年 6 月 18 日王某因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向公司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公司提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王某不得提前辞职,如辞职需要向公司支付 5000 元违约金,如果王某一定要辞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试分析:1.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和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劳动合同关于工资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3.李某是否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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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 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和的约定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22 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9 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载明劳动合同期限等事项,李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明确规定了双方之间的试用期和劳动关系期限,符合法律规定。2. 劳动合同关于工资的约定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0 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等事项,李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明确规定了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工资标准,符合法律规定。3. 李某不能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合同自试用期届满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而李某并未提到试用期结束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守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6-02
(一)李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 2 年的劳动合同,自2012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4年 2 月 1 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 3000 元,转正后工资为 5000 元。2012 年 6 月 18 日王某因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向公司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公司提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王某不得提前辞职,如辞职需要向公司支付 5000 元违约金,如果王某一定要辞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试分析:1.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和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劳动合同关于工资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3.李某是否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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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和的约定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22 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9 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载明劳动合同期限等事项,李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明确规定了双方之间的试用期和劳动关系期限,符合法律规定。2. 劳动合同关于工资的约定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0 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等事项,李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明确规定了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工资标准,符合法律规定。3. 李某不能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合同自试用期届满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而李某并未提到试用期结束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守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选择订立的劳动合同类型;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李某坚持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为什么
亲亲
补充:1. 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时,应当注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按照工作性质、技术要求等合理确定试用期的长度;同时试用期内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或者相同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则可能面临被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处罚。2.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协商,明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对方等具体细节,并且应当保留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以防止后期出现纠纷。

(二)王某于2012年10月到某公司从事机器维修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王某只工作了三天,就在维修机器时不慎被机器挤伤左拇指。该公司在部分支付了王某住院医疗费后,就不再过问。王某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该公司称王某现在外干试用期,单位还没有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享受工伤待遇。王某想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试分析:1.王某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3分)2.王某是否构成工伤?(3分)3.因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司未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王某的工伤医疗费?为什么?(3分)4.王某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伤医疗费?(3分)5.王某应该向哪里申请劳动仲裁?(3分)
亲亲 试用期内双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因此,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公司不应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亲亲
以下是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王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口头约定的试用期,并在公司工作了3天,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2. 王某在工作中因为机器挤伤左拇指需要住院治疗,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的定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所以可以认定为工伤。3. 公司未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工伤保险待遇:(一)因工伤造成职工死亡的,应当支付被扶养人抚恤金;(二)因工伤造成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伤残津贴;(三)因工伤造成职工医疗费用的,应当承担医疗费用。” 因此,公司应该承担王某的工伤医疗费用。4. 王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伤医疗费。因为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且王某的伤害符合工伤的定义,所以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工伤医疗费用。5. 王某应该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三)赵某于2008年3月进入某企业工作,自工作时起,该企业一直为赵某费。2012 年3月,因为效益下降,该企业停止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2013 年企业破产倒闭,赵某因此失业,并且办理了失业登记。试着分析:1.赵某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3分)2.赵某最多能够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3分)3.赵某如果在失业期间死亡,是否终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待遇?(4分)
亲亲 你好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失业登记并接受管理;有一定的缴费历史和缴费基数;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年龄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赵某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有缴费历史和缴费基数,因此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2.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为最长12个月。赵某可以在失业期间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最多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但是领取时间不得超过原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剩余期限。也就是说,如果赵某在失业期间去世,其遗属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不能超过原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剩余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