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单方父母为女儿出资购房,是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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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父母明确说明是给自己子女购买的房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19
婚后单方父母为女儿出资购房,是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您好,如果父母明确说明是给自己子女购买的房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明确的说明或者依据,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明确说明指的是书面协议或者房产登记证的名字表示给女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给子女购置房屋属于赠与行为,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建议您和父母签署一份赠与协议,协议中明确该房屋是父母赠与子女的个人财产,避免个人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