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证可以加配偶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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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证可以加另一方名字,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一、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条件有哪些?
1、亲属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所谓的亲属关系就是指父母和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等,那则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来加名字,可能有些购房者会问继承加名,这里强调一下继承不属于这一情况,所以排除在外。如果房屋所有人超过了两个人,就必须要另外再添加一份关于房产份额的相关说明,如果没有什么特殊规定,通常是按照平均数计算,就是所谓的50%。
2、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配偶关系,夫妻中的另一方想要在大红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话,那我们可以分为婚前和婚后两种情况来考虑。
如果是婚后才买的房子,那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此时夫妻双方只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就可以直接办理,但也有一些城市要求房屋无贷款的情况才可以添加,否则要求结清剩余尾款,具体以各地方城市规定为准。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那么想要成为共同财产是需要赠与或者买卖的,签订协议并且办理公证,然后才能够添加名字,同时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具体以各地方城市规定为准。
二、父亲的房子可以加上儿子的名字吗
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
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
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一、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条件有哪些?
1、亲属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所谓的亲属关系就是指父母和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等,那则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来加名字,可能有些购房者会问继承加名,这里强调一下继承不属于这一情况,所以排除在外。如果房屋所有人超过了两个人,就必须要另外再添加一份关于房产份额的相关说明,如果没有什么特殊规定,通常是按照平均数计算,就是所谓的50%。
2、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配偶关系,夫妻中的另一方想要在大红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话,那我们可以分为婚前和婚后两种情况来考虑。
如果是婚后才买的房子,那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此时夫妻双方只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就可以直接办理,但也有一些城市要求房屋无贷款的情况才可以添加,否则要求结清剩余尾款,具体以各地方城市规定为准。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那么想要成为共同财产是需要赠与或者买卖的,签订协议并且办理公证,然后才能够添加名字,同时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具体以各地方城市规定为准。
二、父亲的房子可以加上儿子的名字吗
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
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
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