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怎样进行网上报税

覃永雄
2022-12-04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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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税:
1、登录当地税务系统;
2、进入国税局网站首页,右侧有“办税服务厅登录”;
3、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国税纳税人登录”;
4、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进行纳税申报。
注: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最长的那一串数字,纳税人的密码默认为8位纳税人编码。首次登录以后可以进行修改。
(二)地税:
1、登录地税局的官网;
2、点击进入地税局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
3、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各种功能,登录成功后按需求进行操作即可;
4、申报缴税需要登录系统,有三种登录方式,最常用的是手机动态码登录。获取绑定的手机验证动态验证码就可以登录了。
注:地税系统现在都是采用手机动态验证码登录,纳税人需要先去税务办理绑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何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
【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何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103%”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后,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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