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人如何确认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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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确认,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人为受遗赠人;如果有遗嘱的,继承人为遗嘱约定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继承人是被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继承有怎样的顺序及分配比例
遗产继承按下列顺序进行: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上述情况都不存在的,按照下列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的分配比例如下:
1、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遗产,当然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如果继承人中有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遗产时给予其适当照顾。
3、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继承遗产;反之如果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二、民法典规定没有遗嘱外孙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可以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继承有怎样的顺序及分配比例
遗产继承按下列顺序进行: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上述情况都不存在的,按照下列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的分配比例如下:
1、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遗产,当然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如果继承人中有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遗产时给予其适当照顾。
3、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继承遗产;反之如果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二、民法典规定没有遗嘱外孙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可以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