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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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因残疾继续错误的情况下,错误的时间可以计算到剩馀日期的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1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必须以正式票据为基础的相关证明书必须与医生的地方、时间、人数、次数一致。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824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0.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事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18条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害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说明》第9条、第10条等规定综合确定。一般法院在2-10万范围内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因残疾继续错误的情况下,错误的时间可以计算到剩馀日期的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1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必须以正式票据为基础的相关证明书必须与医生的地方、时间、人数、次数一致。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824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0.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事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18条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害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说明》第9条、第10条等规定综合确定。一般法院在2-10万范围内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