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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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另外,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在经济特区的范围内适用。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的原则1、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原则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无论是制定执行性的地方性法规,还是在中央尚未立法而先行立法的情况下,都要注意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立法。那种在地方立法中贪大求全的倾向,是不可取的。2、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以上就是律师对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什么的问题的解答,经过律师的解答,您现在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