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瓶车碰倒第十天发现腿痛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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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被电瓶车碰倒第十天发现腿痛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4-16
被电瓶车碰倒第十天发现腿痛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被电瓶车碰倒第十天发现腿痛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您好,我妈妈4月7月上午学骑电瓶车撞到了坐在花坛边上的老人,当时问询老人只有膝盖处轻微破皮未流血,其他地方无疼痛,可自由活动老人自行走路回家了。留了电话号码给她。到第7天老人来电话说大腿痛有青紫,要求陪同她去诊所揉一揉,笫8天去揉了看到的确有青紫现象就在患处敷了药。笫十日老人又来电话说是大腿根痛影响走路要求去医院拍片子,我们还要承担责任吗?当天老人摔后走路我拍了视频正常,笫7天第8天老人走路也正常。
亲亲,通常来说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老年人身上的骨头已经慢慢的在钙化的。
亲亲,这种情况建议是报警,要不过几天又来找您了哦。
现在报警吗?我妈妈72岁,对方老太太65岁。如果今天去检查后没有骨折,我想写份协议书该怎么写?对方老太太有脑梗后遗症并且有二级伤残证,走路拄拐杖并且行动比较慢,我害怕她一直讹诈我们。
亲亲,可以报警,由警方进行调解的。
今天第十一天了报警有用吗?如果经检查没事写协议有效果吗?而且我不能确定定她腿痛是当时受伤的,如果是老人自己后面不小心摔伤的也该我们负责任吗?
亲亲,所以说现在就是说不清的,只能是报警由警方进行责任鉴定的。
我妈妈自己脚受伤了没骨折,现在走路不太方便,如果报警的话需要到事发现场吗?或者叫对方老太太自己去检查,过几天由我妈妈和对方老太太谈,我可以不管么?
亲亲,报警后可以给警察进行描述的,由警察来确定情况的,报警后您是不需要出面的哦。
老太太要求我现在带她去医院检查,是现在报警好还是等检查结果出来后再报警呢?
亲亲,是可以先进行报警的。
拓展资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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