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参加工作户口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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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 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 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6
研究生参加工作户口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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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迁移指南
##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
- 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将户口从学校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 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以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
- 落实工作单位后,可直接将户口从原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 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准予迁入证明》。
## 三、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
- 公安机关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 四、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 可继续保留户口在学校2年。
- 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暂缓期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 五、农业户口毕业生要求迁回原籍
- 恢复农业户口性质,需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 六、未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
- 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公安机关会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
## 七、本省生源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
- 若父母户口已迁移至本省其他地区,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
- 若父母仍在原籍,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 八、已领取《迁移证》但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
- 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
- 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已领取《迁移证》但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情况。
##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
- 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
- 公安机关凭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被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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