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是正规大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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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经查询了解黑龙江东方学院是正规大学的,您可以放心。黑龙江东方学院坐落于哈尔滨市,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应用型科技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学校建于1992年,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 2009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截至2015年10月,学校占地面积71.9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7.6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6.3亿元;有专任教师702人,在校本科生11964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1人;设有9个学部,36个本科专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09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正规大学吗
您好,经查询了解黑龙江东方学院是正规大学的,您可以放心。黑龙江东方学院坐落于哈尔滨市,为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应用型科技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学校建于1992年,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 2009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截至2015年10月,学校占地面积71.9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7.6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6.3亿元;有专任教师702人,在校本科生11964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1人;设有9个学部,36个本科专业。
1993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招生,举办专科专业。首批学生共444人,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95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42人,现代会计专业95人,国际商务专业104人,涉外文秘专业64人,装潢设计专业44人。1995年4月10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列入全国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序列。2000年4月,经省教育厅批准,与黑龙江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设立黑龙江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分部,开始招收本科生,探索与实验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教学模式。2003年4月16日,教育部致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同一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的通知》,同意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校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同时撤销原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建制。
2007年2月,经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东方学院成为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10月,被国家学位委员会审定为具有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2012年6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1月,被国家教育部选定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2014年12月,黑龙江东方学院实行校区整体搬迁,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至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哈南十九路一号。2018年6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批准黑龙江东方学院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经济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黑龙江东方学院与英国阿格利亚罗斯金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黑龙江东方学院与英国阿格利亚罗斯金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终止办学。
教育部以及政府都认可的正规民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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