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覃永雄
2022-12-10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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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已经取得工商执照的,直接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现今已实行国地税联合办证,一般到一个地方,都能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根据法律规定,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的,建议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尽快办理税务登记事宜。通常带齐上述材料到税务机关申请,就可以了的。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按规定,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存在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需要补充材料、驳回申请,因此,在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尽可能多联系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害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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