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社保是否需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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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工作只要工作所在社保统筹地发生变化,社保就需要转移。
社保转移的条件为已经在社保转入地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的待遇领在社保转入地领取等。
一、社保转保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社保转迁的手续如下:1、参保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向转入地的社保机构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社会保险关系;3、转入地与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公函形式进行联系,完成养老保险的转移。
二、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和参保证明。同时,参保人需要到社保转移地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等手续。目前,同省或跨省都可以办理转移社保的手续。一般情况下,参保人把这些材料提交到社保局后,还需要四十五天左右的时间进行社会保险的转移。社会保险完成转移后,这个手续才算是结束。如果社保不转移,那只有养老保险可以继续缴纳,其它险种只能重新开始开始缴纳。
三、医疗保险转出程序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社保转移的条件为已经在社保转入地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的待遇领在社保转入地领取等。
一、社保转保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社保转迁的手续如下:1、参保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向转入地的社保机构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社会保险关系;3、转入地与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公函形式进行联系,完成养老保险的转移。
二、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和参保证明。同时,参保人需要到社保转移地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等手续。目前,同省或跨省都可以办理转移社保的手续。一般情况下,参保人把这些材料提交到社保局后,还需要四十五天左右的时间进行社会保险的转移。社会保险完成转移后,这个手续才算是结束。如果社保不转移,那只有养老保险可以继续缴纳,其它险种只能重新开始开始缴纳。
三、医疗保险转出程序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