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同意子女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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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父母不同意自己离婚,首先可以与父母进行协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量以平和的方式解决家庭纠纷。在协商的过程中,需要明确一点:在我国不仅结婚是自由的,而且离婚也是自由的。每个公民都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因此,就算父母不同意自己离婚,父母也不可以阻止自己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来说,解除婚姻关系分为以下两种途径。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登记离婚。如果能够与配偶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离婚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