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出血享受24个月医疗期吗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脑出血是可以享受24月医疗期的,脑出血治疗时间的长短应该根据具体病情决定,如果病情比较严重,可以延长医疗期。脑出血一般情况下急性期为两周。以后会逐渐恢复,恢复期,可以进行针灸理疗等康复锻炼,有助于预后。
一、脑出血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的风险大吗
脑出血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风险比较大,可以由其家属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对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一般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事故都属于工伤。
脑出血是指非外伤性脑实质内血管破裂引起的出血,占全部脑卒中的20%~30%,急性期病死率为30%~40%。发生的原因主要与脑血管的病变有关,即与高血脂、糖尿病、高血压、血管的老化、吸烟等密切相关。脑出血的患者往往由于情绪激动、费劲用力时突然发病,早期死亡率很高,幸存者中多数留有不同程度的运动障碍、认知障碍、言语吞咽障碍等后遗症。
二、脑出血不算工伤怎么办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脑出血不算工伤。因为脑出血并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不可以被认定是工伤。如果想认定脑出血是工伤,那就只有一种情况,也就是在工作时突发脑出血并在48小时内死亡。否则其他情况都不可以被认定是工伤。脑出血又被称之为:脑溢血,主要和脑血管的病变有关。
三、脑出血赔偿标准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赔偿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脑出血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的风险大吗
脑出血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风险比较大,可以由其家属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对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一般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事故都属于工伤。
脑出血是指非外伤性脑实质内血管破裂引起的出血,占全部脑卒中的20%~30%,急性期病死率为30%~40%。发生的原因主要与脑血管的病变有关,即与高血脂、糖尿病、高血压、血管的老化、吸烟等密切相关。脑出血的患者往往由于情绪激动、费劲用力时突然发病,早期死亡率很高,幸存者中多数留有不同程度的运动障碍、认知障碍、言语吞咽障碍等后遗症。
二、脑出血不算工伤怎么办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脑出血不算工伤。因为脑出血并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不可以被认定是工伤。如果想认定脑出血是工伤,那就只有一种情况,也就是在工作时突发脑出血并在48小时内死亡。否则其他情况都不可以被认定是工伤。脑出血又被称之为:脑溢血,主要和脑血管的病变有关。
三、脑出血赔偿标准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赔偿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