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分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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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章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学生对学校的处置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置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置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章》第五十一条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章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