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亲~离婚流程如下: 夫妻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下一个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13
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亲~离婚流程如下: 夫妻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下一个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亲~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离婚登记。具体来讲包括:夫妻两人先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工作人员经检查觉得符合离婚的情形时,两人进入离婚冷静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在30天内,仍然想要离婚的,那就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登记手续办理成功之后,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如果在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的30天内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