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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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劳务派遣,就是由派遣单位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有偿民事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该单位工作。外企太和顾问公司高级经理黄春介绍说,自上世纪70年代末劳务派遣方式进入中国后,早已被企业认同,被行业认可,成为一种普遍被接受的游戏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