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婆婆名,我付房贷,可以分割吗

王雨昕
2023-03-15 · 刑事辩护,离婚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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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婆婆名,我付房贷,可以分割吗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二、婚前购买婚房,婆婆付的首付,房子写的我名字,房贷我个人偿还,离婚后房子归谁一、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1、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3、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
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依据该条规定,在婚前,婆婆的出资视为个人赠与,而房贷也由受赠与人个人偿还,应当视为受赠人个人财产,离后后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三、房子是公婆买的,房贷是小两口还的,离婚后会如何分配
结婚之前为了让小两口过得更加舒适,大多数公婆都会拿出毕生的积蓄为小两口首付房子,之后的房贷由小两口自己来还尽管背负了压力,但对比没房没车的群体来讲,在经济压力方面也要宽松许多。如果不幸小两口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想要离婚,在房子分割方面,小两口只能就两人共同房贷的部分进行分配。
不少年轻人在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后,由于没有做好准备或者有一方不成熟,导致两个人摩擦日益变得严重,最后不得不离婚收场.此时两人之间的纠葛就在于财产分配,尤其关注点在房子上面、毕竟对于女方来讲,尽管房子的首付是公婆付的,但婚后也是由自己和老公一起去偿还,如果房子没有自己的事,那自己婚后多年的苦心经营,岂不是打了水漂。
当然这种情况对于男方家庭来讲,也不愿意将房子平均分配。毕竟当下买一套房子需要两代人的努力,公婆在婚前已经大公无私拿出所有的积蓄为小两口以后的日子奠定了基础。然而离婚之后,女方想要将房子分割一半走,对于男方来讲未免有些许的不公平。
其实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依据,房子的首付由公婆付出,那么这部分钱财是与夫妻两人无关,只能算是婆婆的婚前财产。但是在结婚之后,男女双方支付的利息部分以及升值部分则均属于两人之间的共同财产。比如房子在购买之前需要80万,然而两人一起生活四五年之后,此时房子升值能在市场上能够卖出100万。那么生殖的部分也属于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必须和平分割。
当然笔者也希望所有的夫妻们即使离婚,也千万不要因为财产方面的算计而让两个人分崩离析。房子固然非常重要,但更重要的应该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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