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需支付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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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么?首先,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其次,如果员工不续签,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一、劳动合同的续签时限是多久
(一)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当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结束。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1日的24时为准。如果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应视为一个新劳动合同的开始。因此,劳动者要增强劳动合同意识,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考虑到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以及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也有一定责任,所以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1天起1个月内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续签时限是多久
(一)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当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结束。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1日的24时为准。如果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应视为一个新劳动合同的开始。因此,劳动者要增强劳动合同意识,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考虑到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以及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也有一定责任,所以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1天起1个月内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新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