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每月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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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工伤每月赔偿标准是多少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认定程序
1、收集、固定、保留一切能证明是因工作而受伤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病历等等。在此提醒一下,这些证据不能轻易交给公司。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社保部门提交材料申请认定工伤。社保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如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认定程序
1、收集、固定、保留一切能证明是因工作而受伤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病历等等。在此提醒一下,这些证据不能轻易交给公司。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社保部门提交材料申请认定工伤。社保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如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