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拿身份证复印件能贷款吗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展开全部
不可以办贷款。
目前在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仅凭身份证复印件或照片,贷款的几率为零。
按正常规定,即便取得了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照片也不能贷到款,还需要资料所有人的授权。
贷款的资料准备和操作程序,越来越严格和完备;在申请阶段,不仅要提供资金用途和大致流向,还要提供个人的身份、收入等详尽信息,个人贷款只能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需要质押一定价值的实物、证券等;在通过审批后,办理贷款手续时,则需要贷款者本人亲自到银行,完成贷款资料,签名,并需本人在银行内有监控的区域拍照留证。
一、房贷银行给贷款合同吗
房贷银行给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是在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才开始签订贷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一般银行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下发到本人手中。根据开发商提交的进度和本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及时有关系。贷款合同的领取是需要申请的房贷已经由银行发放后,打到买家的账户中,表明开始正常还贷时,才能去银行领取的。
房贷合同有以下用途:
1、确定贷款基本信息,贷款合同中确定了贷款时间、贷款金额、贷款利息等方面;
2、确定违约责任,贷款合同中会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任意一方违约,将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控制风险,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对于贷款机构而言,签订了贷款合同,可以监督的流向,确保回笼,控制相关的风险。可以维护借款人使用的权利;
4、充当重要证据,借款行为的发生,贷款合同是有力的证据。
二、二手房贷款不能申请吗?
可以!凭双方的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或发票、购房人的收入证明、房屋户主的出售声明直接到当地的银行房贷部门申请!
1、借款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一下资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经过有权部门签定的房屋交易合同;
(2)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文件;
(3)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和收入证明(包括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哪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5)借款人及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文件。
2、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3、经贷款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4、办理房屋过户、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5、移交产权证明。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所购房屋的保险单(正本),一并交贷款行抵押。
6、划付贷款。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内,再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的授权,将贷款一次性从借款人账户划入售房者账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目前在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仅凭身份证复印件或照片,贷款的几率为零。
按正常规定,即便取得了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照片也不能贷到款,还需要资料所有人的授权。
贷款的资料准备和操作程序,越来越严格和完备;在申请阶段,不仅要提供资金用途和大致流向,还要提供个人的身份、收入等详尽信息,个人贷款只能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需要质押一定价值的实物、证券等;在通过审批后,办理贷款手续时,则需要贷款者本人亲自到银行,完成贷款资料,签名,并需本人在银行内有监控的区域拍照留证。
一、房贷银行给贷款合同吗
房贷银行给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是在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才开始签订贷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一般银行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下发到本人手中。根据开发商提交的进度和本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及时有关系。贷款合同的领取是需要申请的房贷已经由银行发放后,打到买家的账户中,表明开始正常还贷时,才能去银行领取的。
房贷合同有以下用途:
1、确定贷款基本信息,贷款合同中确定了贷款时间、贷款金额、贷款利息等方面;
2、确定违约责任,贷款合同中会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任意一方违约,将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控制风险,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对于贷款机构而言,签订了贷款合同,可以监督的流向,确保回笼,控制相关的风险。可以维护借款人使用的权利;
4、充当重要证据,借款行为的发生,贷款合同是有力的证据。
二、二手房贷款不能申请吗?
可以!凭双方的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或发票、购房人的收入证明、房屋户主的出售声明直接到当地的银行房贷部门申请!
1、借款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一下资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经过有权部门签定的房屋交易合同;
(2)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文件;
(3)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和收入证明(包括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哪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5)借款人及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文件。
2、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3、经贷款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4、办理房屋过户、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5、移交产权证明。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所购房屋的保险单(正本),一并交贷款行抵押。
6、划付贷款。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内,再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的授权,将贷款一次性从借款人账户划入售房者账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已赞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