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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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3、住宿费:住宿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费是如何计算的
按下列标准认定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各项费用: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6.营养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7.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残疾用具费。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年工资额÷年天数(365)×误工天数。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
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1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5.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三、交通事故后期赔偿费用一般包括哪些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3、住宿费:住宿费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费是如何计算的
按下列标准认定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各项费用: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6.营养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7.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残疾用具费。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年工资额÷年天数(365)×误工天数。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
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1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5.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三、交通事故后期赔偿费用一般包括哪些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