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薪要不要重新签合同

覃永雄
2022-12-13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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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中要载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果调整职工劳动报酬的,应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一、单位强制给员工待岗
我国目前对待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用人单位任意决定劳动者待岗,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员工待岗,员工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以公司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为由主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要求单位补发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单位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
1、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将成为重要证据;
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
三、有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急辞
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职工急辞的相关规定,但法律赋予员工主动离职的权利。有的员工即此会采取旷工三天,从而来达到自动离职的目的,这样做使企业仍需发给发放给员工原有的应该获得的劳动报酬,一般来讲,劳动者如果想辞职的话,可以写一份主动离职的申请,待公司批准结算工资后即可离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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