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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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的办理流程:
1、劳动者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失业证;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则受理申请;
3、审核确定申办者为合格者的,通知申办人到申办处领取失业证。
一、失业金申请条件失业后如何办理失业金
申请失业金流程: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到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时用人单位应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表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办理下岗证;失业人员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怎样办理失业证
办理失业证所需的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办理流程: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三、失业证丢失如何登报流程
失业证丢失,向发证机关申报挂失补办即可。劳动者《失业证》,是是劳动者失业期间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也是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劳动者《失业证》丢失的,不需要登报申明,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到之前办理《失业证》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挂失补办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1、劳动者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失业证;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则受理申请;
3、审核确定申办者为合格者的,通知申办人到申办处领取失业证。
一、失业金申请条件失业后如何办理失业金
申请失业金流程: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到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时用人单位应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表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办理下岗证;失业人员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怎样办理失业证
办理失业证所需的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办理流程: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三、失业证丢失如何登报流程
失业证丢失,向发证机关申报挂失补办即可。劳动者《失业证》,是是劳动者失业期间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也是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劳动者《失业证》丢失的,不需要登报申明,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到之前办理《失业证》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挂失补办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