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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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还钱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与此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一、哪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
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或者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物质担保的担保人,对物质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放弃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6、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被起诉如何抗辩
担保人被起诉的抗辩方法:
1、如果是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只有被担保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诉讼后不能偿还债务,才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2、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三、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的责任根据其担保的方式分为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两种。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况是当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如果未约定担保方式的,视为一般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一、哪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
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或者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物质担保的担保人,对物质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放弃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6、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被起诉如何抗辩
担保人被起诉的抗辩方法:
1、如果是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只有被担保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诉讼后不能偿还债务,才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2、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三、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的责任根据其担保的方式分为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两种。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况是当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如果未约定担保方式的,视为一般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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