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厂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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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办一家采石场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
2、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已批复的初步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
4、根据已批准的相关手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5、根据已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设计审查;
6、根据已批准的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报告,企业申请开工建设,安监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准备情况进行批复;
6、企业建设完毕,申请竣工验收;
7、根据竣工验收的批复意见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8、根据已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监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一、办理施工资质条件及流程
1、经项目开发前期调查形成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2、在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的同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上报上述文件,规划部门形成项目建设选址初步。3、政府审批文件报规划部门审批,形成项目定点规划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4、开发商根据定点规划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完成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包括“四图一书即:总平面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说明书)。5、持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加上经审定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后,申办开工证前,需申领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此,规划程序完成。7、征地拆迁程序:征地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进行,拆迁在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件后即可提出申请。征地、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是申请项目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8、在项目完成规划程序并且具备开工条件后,向市建委提出开工申请,取得报建证。
二、请问妇女如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村村民盖房子及其附属建筑使用的土地,村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民只有使用权,要想获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就需向村集体进行申请。
1、宅基地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商议,符合要求的,进行批准,同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村委会对宅基地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5、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6、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7、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十二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特定矿种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三条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负责审查批准供矿山建设设计使用的勘探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报送单位。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
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和各类矿产储量的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规定汇交或者填报。
第十五条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1、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
2、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已批复的初步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
4、根据已批准的相关手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5、根据已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设计审查;
6、根据已批准的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报告,企业申请开工建设,安监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准备情况进行批复;
6、企业建设完毕,申请竣工验收;
7、根据竣工验收的批复意见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8、根据已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监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一、办理施工资质条件及流程
1、经项目开发前期调查形成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2、在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的同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上报上述文件,规划部门形成项目建设选址初步。3、政府审批文件报规划部门审批,形成项目定点规划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4、开发商根据定点规划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完成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包括“四图一书即:总平面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说明书)。5、持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加上经审定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后,申办开工证前,需申领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此,规划程序完成。7、征地拆迁程序:征地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进行,拆迁在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件后即可提出申请。征地、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是申请项目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8、在项目完成规划程序并且具备开工条件后,向市建委提出开工申请,取得报建证。
二、请问妇女如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村村民盖房子及其附属建筑使用的土地,村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民只有使用权,要想获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就需向村集体进行申请。
1、宅基地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商议,符合要求的,进行批准,同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村委会对宅基地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5、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6、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7、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十二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特定矿种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三条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负责审查批准供矿山建设设计使用的勘探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报送单位。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
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和各类矿产储量的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规定汇交或者填报。
第十五条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