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迁回农村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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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回农村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1、你的父母必须是农村户口;
2、户口虽然迁出了但是仍生活在农村;
3、大学生读书时迁出户口的话可以申请迁回原籍;
4、军人在入伍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的。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5、夫妻双方要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
6、已经到了退休年纪,但是原户籍还在农村。
二、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1、首先你的申请报告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签字同意;
2、必须要有村小组、村委会的接受证明,这也是关键的一点,村委会不接受那你也没辙;
3、如果是大中专学生、研究所毕业回到原籍的,必须要有未就业证明和毕业证;
4、如果是夫妻投靠关系的必须要有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等;
5、身份证、户口簿一定要在有效期内。相关知识:户口迁回农村的好处现在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的鼓励,农村、农民都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农村户口也越来越值钱,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1、拥有土地:农民一般有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享受各种补贴,如果是生活在城市近郊的农民,土地升值相当快,户口当然值钱了;
2、集体收益:如果有农村户口,有些地方的农村享受有土地的集体经济利益,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租借产生的利益每年可获得分红;
3、征地补偿:被征的土地享受土地征收补偿;
4、缴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话报销比例是比较高的,大大减轻了看病的负担;
5、年满60岁的农村老人每年都能领一定的养老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1、你的父母必须是农村户口;
2、户口虽然迁出了但是仍生活在农村;
3、大学生读书时迁出户口的话可以申请迁回原籍;
4、军人在入伍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的。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5、夫妻双方要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
6、已经到了退休年纪,但是原户籍还在农村。
二、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1、首先你的申请报告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签字同意;
2、必须要有村小组、村委会的接受证明,这也是关键的一点,村委会不接受那你也没辙;
3、如果是大中专学生、研究所毕业回到原籍的,必须要有未就业证明和毕业证;
4、如果是夫妻投靠关系的必须要有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等;
5、身份证、户口簿一定要在有效期内。相关知识:户口迁回农村的好处现在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的鼓励,农村、农民都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农村户口也越来越值钱,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1、拥有土地:农民一般有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享受各种补贴,如果是生活在城市近郊的农民,土地升值相当快,户口当然值钱了;
2、集体收益:如果有农村户口,有些地方的农村享受有土地的集体经济利益,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租借产生的利益每年可获得分红;
3、征地补偿:被征的土地享受土地征收补偿;
4、缴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话报销比例是比较高的,大大减轻了看病的负担;
5、年满60岁的农村老人每年都能领一定的养老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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