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说要做满一个月,不做就扣钱,这样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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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说要做满一个月,不做就扣钱,这样违反劳动法吗??辞职说要做满一个月,不做就扣钱,这样违反劳动法吗?辞职说要做满一个月,不做就扣钱,这样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企业违反的条例如下:一、如果你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