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有哪些时间规定
展开全部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限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时限确定。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约定好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即可。
现在注册公司已经取消了实缴制,实行认缴制,不再需要验资,所以关于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与实缴的区别和办法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有以下区别:实缴制要求注册公司时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写多少,那么公司的验资账户就必须有相应的数额,一开始就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认缴制不要求一次性缴清注册资本,只要按照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缴纳即可。
二、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的区别
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的区别在于两者的企业注册制度。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又叫认缴制,只需要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上登记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没有要求提交验资报告,注册公司时设定一个期限分段缴清是认定的注册资本。实缴制是指,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存有数目的资金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数额。
三、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缴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现在注册公司已经取消了实缴制,实行认缴制,不再需要验资,所以关于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与实缴的区别和办法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有以下区别:实缴制要求注册公司时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写多少,那么公司的验资账户就必须有相应的数额,一开始就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认缴制不要求一次性缴清注册资本,只要按照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缴纳即可。
二、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的区别
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的区别在于两者的企业注册制度。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又叫认缴制,只需要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上登记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没有要求提交验资报告,注册公司时设定一个期限分段缴清是认定的注册资本。实缴制是指,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存有数目的资金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数额。
三、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缴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