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反诉过,二审上诉需要交两份起诉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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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反诉过,二审上诉需要交两份起诉费吗??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应当交纳上诉费。但不一定必须交纳本诉和反诉两份上诉费用。上诉交纳费用,不是交纳全部案件的诉讼费用,而是交纳不服的那一部分数额的上诉费用。比如,法院判决本诉被告赔偿本诉原告5万元,判决驳回反诉原告要求反诉被告赔偿1万元的诉讼请求,本诉被告认为自己只应该赔偿本诉原告3万元,本诉原告还应当赔偿自己1万元,如果本诉被告上诉,只是对3万元的判决不服,所以,只要交纳3万元的上诉费用,而不应当交纳全部的6万元的上诉费用。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二条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