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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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余搜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这些材料:1、被鉴定人出入院记录;2、被鉴定人病历本;3、被鉴定人疾病诊断书;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5、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6、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知岩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搭毁御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这些材料:1、被鉴定人出入院记录;2、被鉴定人病历本;3、被鉴定人疾病诊断书;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5、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6、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知岩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搭毁御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