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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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婚姻成立条件又称“结婚的条件”。当事人婚姻合法有效所必须符合的结婚条件。一般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又可分为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积极要件指当事人必须具备、不可缺少的条件,又称必备条件,包括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成立条件又称“结婚的条件”。当事人婚姻合法有效所必须符合的结婚条件。一般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又可分为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积极要件指当事人必须具备、不可缺少的条件,又称必备条件,包括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