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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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深圳目前一共有11个区其中2个功能区分别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和大鹏新区;9个行政区分别为:龙岗区、盐田区、坪山区、龙华区、宝安区、光明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条 市、市辖区设立标准的内容应当包括: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拟订镇、街道设立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城镇体系和乡镇布局、人口规模和资源环境等情况。组织拟订市、市辖区设立标准和镇、街道设立标准的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调整标准。
深圳目前一共有11个区其中2个功能区分别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和大鹏新区;9个行政区分别为:龙岗区、盐田区、坪山区、龙华区、宝安区、光明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条 市、市辖区设立标准的内容应当包括:人口规模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拟订镇、街道设立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城镇体系和乡镇布局、人口规模和资源环境等情况。组织拟订市、市辖区设立标准和镇、街道设立标准的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调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