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期间(还未办理离婚证)共同房产贷款在什么情况下由男方支付视为男方个人财产?从分居开始还是拿到离婚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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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夫妻离婚期间(还未办理离婚证)共同房产贷款在双方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时可是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5-03
夫妻离婚期间(还未办理离婚证)共同房产贷款在什么情况下由男方支付视为男方个人财产?从分居开始还是拿到离婚证开始?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夫妻离婚期间(还未办理离婚证)共同房产贷款在双方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时可是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亲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应当由夫妻双方依照约定或者协议承担;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由夫妻双方各自承担与其各自债权相适应的债务。由于婚姻关系存在,为共同生活所需,夫妻双方对债务所负连带责任的情形,除另有约定或者协议外,应当组织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共同财产加以清偿。”
亲亲,也就是说呢,如果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是购房时双方共同贷款,且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由哪一方还贷款,那么离婚时应当由双方依照各自的债权相适应承担债务。如果其中一方先期支付了债款,则应该在离婚协议中说明,将该债款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而离婚证书的作用是明确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证书签发后产生的财产纠纷应以签发离婚证书的时间点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