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借了400万元高利贷到今己还了3000万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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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11
我2009年借了400万元高利贷到今己还了3000万元怎么办
你好。法律分析:我2009年借了400万元高利贷到今己还了3000万元还不上高利贷的,可以不还。高利贷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该部分利息,当事人可以不还,但是对于合法部分的利息,当事人仍然需要偿还;如果逾期不还的,要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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