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案件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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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管辖案件范围包括行政和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侦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二、立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即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
三、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
四、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五、东北、内蒙古等大面积国有林区森林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的全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一、森林失火的处罚
森林失火的处罚:
1、林区失火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行政处罚;
2、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
4、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交通事故该找哪个部门应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三、怎么样才会构成滥伐林木罪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标准是:一、客体: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三、主观: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四、主体: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立案侦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二、立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即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
三、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
四、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五、东北、内蒙古等大面积国有林区森林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的全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一、森林失火的处罚
森林失火的处罚:
1、林区失火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行政处罚;
2、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
4、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交通事故该找哪个部门应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三、怎么样才会构成滥伐林木罪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标准是:一、客体: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三、主观: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四、主体: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