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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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母亲的户口孩子能否随母亲迁移?
不征求孩子爸爸意见私自迁走孩子户口是不可以的,户口迁移纠纷可以凭以下方法解决: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解决,一般由以下几种解决方式办理:
(一)孩子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归谁;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岁,可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
(三)如果小孩满18岁,可自己去办理户口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单独办理手续。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二、集体户小孩上学条件是什么?
集体户口的孩子入学需要先帮孩子上户口。如果孩子父母双方所属的集体户口类型均是人才或学生集体户口,则没办法将孩子户口随父母登记,必须其中一方迁出。如果一方或双方集体户口性质是单位性质的,孩子户口可以上在该集体户口上,也可以将户口迁出开立单独户口。
三、离婚了可以和孩子单独立户口么
可以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三)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母亲的户口孩子能否随母亲迁移?
不征求孩子爸爸意见私自迁走孩子户口是不可以的,户口迁移纠纷可以凭以下方法解决: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解决,一般由以下几种解决方式办理:
(一)孩子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归谁;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岁,可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
(三)如果小孩满18岁,可自己去办理户口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单独办理手续。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二、集体户小孩上学条件是什么?
集体户口的孩子入学需要先帮孩子上户口。如果孩子父母双方所属的集体户口类型均是人才或学生集体户口,则没办法将孩子户口随父母登记,必须其中一方迁出。如果一方或双方集体户口性质是单位性质的,孩子户口可以上在该集体户口上,也可以将户口迁出开立单独户口。
三、离婚了可以和孩子单独立户口么
可以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三)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