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什么?
展开全部
事实婚姻是指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用夫妻的名义来共同生活的婚姻。
法律目前并不会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
法律规定,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
一旦两个人发生财产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法律都会按照同居关系来进行处理。
一、事实婚姻能继承房产吗?
事实婚姻不能继承房产,死者留有遗嘱的情形除外。
我国目前只承认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不承认事实婚姻。
法律上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二、未婚同居算不算是违法的
未婚同居分为:
1.形成事实婚姻的: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
2.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属于违法。
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三、男女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在法律上怎么说
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构成国家规定的事实婚姻,国家承认你们为夫妻关系。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相互间没有法定权力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一样,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法律目前并不会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
法律规定,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
一旦两个人发生财产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法律都会按照同居关系来进行处理。
一、事实婚姻能继承房产吗?
事实婚姻不能继承房产,死者留有遗嘱的情形除外。
我国目前只承认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不承认事实婚姻。
法律上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二、未婚同居算不算是违法的
未婚同居分为:
1.形成事实婚姻的: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
2.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属于违法。
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三、男女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在法律上怎么说
双方的同居关系建立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构成国家规定的事实婚姻,国家承认你们为夫妻关系。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相互间没有法定权力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一样,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