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暴致死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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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4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从基本原则、案件受理、定罪处罚、其他措施4个方面,对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提出了指导意见。最高法同时发布了5个涉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制止家暴可认定正当防卫
意见提出,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行为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意见,认定防卫是否过当,应当以足以制止家暴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家暴严重程度、手段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环境、面临危险、采取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暴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在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常磊在其父常新春殴打母亲和自己时夺下父亲手中的菜刀,后在父亲继续殴打母亲时砍伤父亲致其死亡。法院认为常磊行为属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遗弃犯罪处罚力度加大
意见明确提出,家庭暴力中的虐待犯罪中,施暴人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凶器实施暴力,暴力手段残忍,暴力程度较强,直接或者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家庭暴力中的遗弃犯罪中,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在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这么一个例子:邓某未婚先孕后在网吧卫生间产下一名女婴,她将一团纸巾塞入女婴口中,将女婴弃于垃圾桶内,而后将垃圾桶移至难以被人发现的卫生间窗外的窗台上,致该女婴因机械性窒息死亡。邓某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从宽处罚并非鼓励以暴治暴
意见提出,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最高法刑一庭庭长杨某某说:许多妇女遭受家暴不堪忍受又正面反抗不过,趁施暴人累了或睡了以后突然打击并杀害施暴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充分考虑被杀的人在案件起因上的过错,这也是对家暴受害人杀害施暴人从宽考虑的重要因素。
但我们绝不是鼓励妇女奋起反抗,以暴治暴来摆脱家庭暴力。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当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说。
制止家暴可认定正当防卫
意见提出,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行为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意见,认定防卫是否过当,应当以足以制止家暴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家暴严重程度、手段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环境、面临危险、采取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暴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在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常磊在其父常新春殴打母亲和自己时夺下父亲手中的菜刀,后在父亲继续殴打母亲时砍伤父亲致其死亡。法院认为常磊行为属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遗弃犯罪处罚力度加大
意见明确提出,家庭暴力中的虐待犯罪中,施暴人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凶器实施暴力,暴力手段残忍,暴力程度较强,直接或者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家庭暴力中的遗弃犯罪中,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在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这么一个例子:邓某未婚先孕后在网吧卫生间产下一名女婴,她将一团纸巾塞入女婴口中,将女婴弃于垃圾桶内,而后将垃圾桶移至难以被人发现的卫生间窗外的窗台上,致该女婴因机械性窒息死亡。邓某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从宽处罚并非鼓励以暴治暴
意见提出,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最高法刑一庭庭长杨某某说:许多妇女遭受家暴不堪忍受又正面反抗不过,趁施暴人累了或睡了以后突然打击并杀害施暴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充分考虑被杀的人在案件起因上的过错,这也是对家暴受害人杀害施暴人从宽考虑的重要因素。
但我们绝不是鼓励妇女奋起反抗,以暴治暴来摆脱家庭暴力。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当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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