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孩连续熬夜加班猝死,因加班而猝死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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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2岁女孩连续熬夜加班猝死
7月9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科卢骁副主任医师接诊了一位22岁女孩,连续四五天,每天熬夜加班到凌晨四五点,结果发生猝死,被同事送到医院时已经心跳呼吸骤停,在急诊ICU抢救了6天仍未脱离危险。
女孩已于7月26日下午离世,目前家属正在杭州办理出院手续
二、因加班而猝死算工伤吗
因加班而猝死是否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猝死应当是突发性疾病,应当属于工伤。如果单位在职工下班后安排需要再进行加班或夜间从事工作,同时安排了工间休息,如果此时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成属于工伤。因为此时的该职工处于工间休息的状态,或者叫做属于处于待命状态的非生产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亦属于工作时间的概念。
三、工伤理赔标准是什么
工伤理赔标准: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7月9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科卢骁副主任医师接诊了一位22岁女孩,连续四五天,每天熬夜加班到凌晨四五点,结果发生猝死,被同事送到医院时已经心跳呼吸骤停,在急诊ICU抢救了6天仍未脱离危险。
女孩已于7月26日下午离世,目前家属正在杭州办理出院手续
二、因加班而猝死算工伤吗
因加班而猝死是否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猝死应当是突发性疾病,应当属于工伤。如果单位在职工下班后安排需要再进行加班或夜间从事工作,同时安排了工间休息,如果此时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成属于工伤。因为此时的该职工处于工间休息的状态,或者叫做属于处于待命状态的非生产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亦属于工作时间的概念。
三、工伤理赔标准是什么
工伤理赔标准: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