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约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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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结婚登记可通过如下方法处理:
1、当男女双方在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注册并登录,进入网页之后予以预约;
2、电话预约,当事人可以拨打该地区的民政局的电话号码,告知其双方的证件号码、预约登记日期和日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3、现场预约。
一、网上怎么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网上申办:(1)网上预约。申请人首先登录二代证网上预约平台,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网上预约办理登记表》。(2)公安局审核信息。公安局对网上预约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安机关将在预约平台上通知预约人,确认办理时间和地点。(3)预约人接到公安机关网上通知后,按预约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申领人在外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身份证,并交纳制证工本费。(4)证件制作。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制证信息上报省厅制证中心制证。(5)证件领取。证件的领取必须由身份证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取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机关领取。
二、非深户深圳补办身份证
(1)申请人登录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或拨打114电话,进行预约受理;(2)预约成功后,由申请人本人携带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
三、离婚需要预约吗?
离婚一般不需要预约。不过有的地区也要求进行预约。预约离婚流程如下:
1、点击民政局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婚姻登记网上预约页面;
2、点击“我要预约”,输入双方的户籍地信息;
3、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信息,选择日期。提示:红色表示已约满,绿色表示非工作日,黑色表示可预约;
4、点击“下一步”,输入双方的身份证信息,点击“提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者程序不一样所以手续也不一样的。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的,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当男女双方在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注册并登录,进入网页之后予以预约;
2、电话预约,当事人可以拨打该地区的民政局的电话号码,告知其双方的证件号码、预约登记日期和日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3、现场预约。
一、网上怎么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网上申办:(1)网上预约。申请人首先登录二代证网上预约平台,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网上预约办理登记表》。(2)公安局审核信息。公安局对网上预约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安机关将在预约平台上通知预约人,确认办理时间和地点。(3)预约人接到公安机关网上通知后,按预约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申领人在外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身份证,并交纳制证工本费。(4)证件制作。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制证信息上报省厅制证中心制证。(5)证件领取。证件的领取必须由身份证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取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机关领取。
二、非深户深圳补办身份证
(1)申请人登录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或拨打114电话,进行预约受理;(2)预约成功后,由申请人本人携带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
三、离婚需要预约吗?
离婚一般不需要预约。不过有的地区也要求进行预约。预约离婚流程如下:
1、点击民政局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婚姻登记网上预约页面;
2、点击“我要预约”,输入双方的户籍地信息;
3、点击“下一步”,按照提示信息,选择日期。提示:红色表示已约满,绿色表示非工作日,黑色表示可预约;
4、点击“下一步”,输入双方的身份证信息,点击“提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者程序不一样所以手续也不一样的。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的,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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