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摊丁入亩为什么使户籍制度的财政能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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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清朝摊丁入亩使户籍制度的财政能力下降:"摊丁入亩"是清代的一次赋役制度改革,它在历代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了徭役并彻底废除了人头税,实现了从人身税向财产税的转变。虽然摊丁入亩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但是这次改革削弱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减轻了人民负担,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封建社会最后一次赋役制度改革的“摊丁入亩”,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彻底改变了我国以人丁和土地为主的二元税制,取而代之单一的土地税制,它的实施有着重大的意义,1、摊丁入亩,地丁合一,减轻了无地和少地农民的负担。2、摊丁入亩实施后,不再以人丁征税,即意味着国家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农民迁徙、转业不必再受到户籍制度的制约,他们可以进入城市跟矿山,成为雇佣劳动力,有利于资本主义的萌芽,而城市手工业者也不再有丁银的负担,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3、由于不再以丁为征税对象,农民不必再担心人口增长导致负担加重,也就不必在隐匿人口,这对于我国的人口增长和统一,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8
清朝摊丁入亩为什么使户籍制度的财政能力下降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清朝摊丁入亩使户籍制度的财政能力下降:"摊丁入亩"是清代的一次赋役制度改革,它在历代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了徭役并彻底废除了人头税,实现了从人身税向财产税的转变。虽然摊丁入亩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但是这次改革削弱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减轻了人民负担,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封建社会最后一次赋役制度改革的“摊丁入亩”,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彻底改变了我国以人丁和土地为主的二元税制,取而代之单一的土地税制,它的实施有着重大的意义,1、摊丁入亩,地丁合一,减轻了无地和少地农民的负担。2、摊丁入亩实施后,不再以人丁征税,即意味着国家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农民迁徙、转业不必再受到户籍制度的制约,他们可以进入城市跟矿山,成为雇佣劳动力,有利于资本主义的萌芽,而城市手工业者也不再有丁银的负担,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3、由于不再以丁为征税对象,农民不必再担心人口增长导致负担加重,也就不必在隐匿人口,这对于我国的人口增长和统一,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可是土地税不也是户籍制里的一种吗,户籍制包括田亩税和人头税吧
亲亲,土地税是户籍制里的一种,户籍制包括田亩税和人头税
对,摊丁入亩取消人头税,但有土地税收,那为什么说减轻对人的控制,为什么使户籍制削弱呢?
削弱人身控制只是相对而言,“摊丁入亩”使地主的负担增加,少地农民的负担则相对减轻,所以减缓了土地兼并、人口保持增加,自耕农的数量相应的不断增加。虽然工商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自耕农生产规模狭小,其手工业处于服从地位,社会分工极难发展,新的资本主义萌芽所需的条件不能在自耕农中形成。比如手工业上只是工艺和专业化方面的某些改进,作为生产力诸因素中较重要的一环——生产工具却没较大突破。而西方工业革命,正是市场需求的增大,工厂手工生产已无法满足需求,出现的以机器取代人力,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取代个体工场手工生产的一场生产与科技革命。
户籍制度里除编辑人囗征税,还有标有土地多少征田税,而摊丁入亩也征土地税,为什么说削弱户籍制度了呢,户籍制统计土地多少不可以吗
这是数学
户籍制度里除编辑人囗征税,还有标有土地多少征田税,而摊丁入亩也征土地税,为什么说削弱户籍制度了呢,户籍制统计土地多少不可以吗
官绅一体纳粮,也是对官员,士大夫阶级的一种强制管理,因为以前的制度是不用交纳粮食税,不用服兵役,后来雍正的这一举措打破了这一传统,也侵害了这一阶层的利益。
老师我想问摊丁入亩不是也交土地税,户籍制度也有助于交田亩税,为什么户籍制度还遭到削弱???
摊丁入亩是清潮雍正二年开始推行的一项改革新政在全国实施,其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放松对户籍的控制,让农民自由发挥,自由迁徒,也可以出卖劳动力。摊丁入亩说白了就是去掉所有的人头税,把这个人头税转移到土地税收上的双重标准,谁土地多,谁多交土地税,普通农民地少,就少交税。遏制地主利用士地垄断资本经营,扩大资本势力。在那个时代当下,政府推行的摊丁入亩还是深得人心的,也是社会改革进步的体现。放松了农民的人身控制。这应该就是最通俗的说法。客观世界发展规律证明,朝代的更替,社会自然就渐进地向前发展变化,在变化中成长,在成长中一步步推进,每每出现新生事物的发展都有它的对立面,也就是弊端。在摊丁入亩这个问题上的弊端,就是降低了政府税收的额度,在人口增长的速度消费上,生产资料供不应求,产生了生产力不适应生产关系的弊端,但这是可以解决的。总的来说在那个封建社会摊丁入亩还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体现,同时也是鞭法的延续,使制度一元化,总体还是利大于弊的!
1.废除自西汉一来的人头税,丁银摊入田赋征收;2.调整户籍政策,允许农民自由迁徙;3.查清全国各地地产,实行按亩均摊税赋政策;4.修改派丁政策,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壮丁多田多多缴税,反之少缴纳。)在实行这项政策之前,清朝沿袭的是明朝的丁银制度,弊端较多,这些税收都是由地方收缴,不入国库,因为贪腐现象严重,最终是落入贪官污吏手中,不能为地方人民造福,也不能为国家所使用。在顺治、康熙两朝,其实是认识到了需要改革,逐步取消了地方的丁银收缴的权力,归为国家管控,但仍然存在很多弊端。官员豪绅,可以利用自身的权力和资源,瞒报、隐报人头,少缴甚至不缴丁银,但普通的农民或者无权无势的下层百姓,却需要如实上报,承担更多的税收。过往是五年一审,权势者可以钻漏洞少报,生小孩可以等五年再报,而家里一死人,又可以立即上报;而普通百姓生小孩立即报,增加丁银税,而死人又必须等五年,多交税。另外对于没地,少地的农民,也必须交这个税,无疑是加重了这个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