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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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是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是什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概括规定。这一规定,需要配套法规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种类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一般处罚规定和处罚幅度。本条最后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这是因为,本条的规定只是对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章行为的概括性规定,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设置专门的条款,规定了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也可以这样说,本条的意义主要是对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规定一个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的要求,以便于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根据这一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章行为规定新的处罚;同时,本条还有限制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机动车驾驶入的一般违法行为设置过高处罚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是什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概括规定。这一规定,需要配套法规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种类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一般处罚规定和处罚幅度。本条最后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这是因为,本条的规定只是对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章行为的概括性规定,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设置专门的条款,规定了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也可以这样说,本条的意义主要是对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规定一个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的要求,以便于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根据这一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章行为规定新的处罚;同时,本条还有限制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机动车驾驶入的一般违法行为设置过高处罚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