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一方侵犯他方财产共有权的行为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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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婚姻中一方侵犯他方财产共有权的行为主要有两种:1、非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指在离婚过程中,夫妻一方故意隐藏、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2、侵占他方财产的行为。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 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方财产 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中一方侵犯他方财产共有权的行为主要有两种:1、非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指在离婚过程中,夫妻一方故意隐藏、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2、侵占他方财产的行为。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 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方财产 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