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车时因突然刹车而受伤的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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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当车辆行驶中,乘客遭受伤害或者死亡,以及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受到损毁时,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交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即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乘客本人的责任,例如乘客疏忽、物品放置不妥等。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公交公司对于乘客的伤害、死亡或物品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当车辆行驶中,乘客遭受伤害或者死亡,以及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受到损毁时,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交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即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乘客本人的责任,例如乘客疏忽、物品放置不妥等。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公交公司对于乘客的伤害、死亡或物品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